
作者:彼岸烟花,原文链接:http://www.rwspace.com/archives/799
记得菲·贝利说过:“最甜美的是爱情,最苦涩的也是爱情。”没有见证过爱情的时候我不相信这话是对的。但是,当我也经历过所谓的爱情后,我明白了为什么这句话成为了千古经典名句。有时会自问:“爱情这个字眼真的有千斤重吗?真的会使我们云里雾里吗?”当静心思考爱情的时候,真的不知道爱情带给我们是是愉悦还是伤悲。我很多时候只想说:“如果我们真的面对一份爱情很累时,那么我们就不言爱了。”
——题记
曾经,在别的论坛连着看了四篇《绝口不提我爱你》,字字情深,句句心重。看后,心绪颇为激动,爱,到底为哪般?情,到底为哪桩?爱情这个字眼真的很沉重,它曾让人心花怒放,也曾让人神魂颠倒……
我们很多时候,云里、雾里,眼里到处弥漫着爱情的气息,可是醉眼朦胧里的你,找到它的归期了吗?很多人或许找到了它的归期,体验到了它的甜蜜。可是,也有很多人一直奋斗在寻找爱情的路上,即使再怎样的疲惫,也将永远孜孜不倦。
我们纵观人生,觉得生活真是多彩多姿,其乐无穷。可是,纵使再怎么精彩的生活,也跳不出一个缤纷的主题,那就是——爱情。这个看似老生常谈的话题,可却有着谈不完的千丝万缕。剪不断,理还乱。
人生中,我们不断地重复着爱情,爱情又不断地重复着它的缤纷和狰狞。
它有时似在寂寞苍穹里的绝唱;又如绽放在寂寥里的烟花。听似委婉悠扬,看似美丽妖娆。可它是种毒,侵蚀着我们的灵魂深处,让我们彻夜难寐,让我们魂回梦萦。让我们的身体和灵魂在爱情这个字眼里游荡,颠覆着灵魂深处那根都不愿触及的经。可是谁也不愿意放手爱情,去潇潇洒洒行走江湖,都愿备受水生火热的煎熬,也不愿提及那脆弱的字眼——我放了你。
都说天涯相遇海角是老天的厚爱,是老天的成全,可以结束了长期的飘零,让所谓的爱有了归期。可有时我们爱情的天平会负载太重,怎么也平衡不了。一面是爱情,一面是责任。两者在太平上都是超重的,无论朝哪方倾斜,心中都是痛。在痛苦的边缘,我们无力挣扎,无论放手哪边,天平将永远失去重心。
如果,永远想让天平持衡,那么我们内心将无比苍凉。这是一种怎样的精和怎样的力在支撑,累及的不是身心,而是整个灵魂。我们的灵魂一直在该爱和不该爱之间徘徊,在十字路口寻找路标,不知该走向何方……
我们曾经能在茫茫书海里徜徉,能在泥泞沼泽里前行,能在寂寞荆棘里摸行,也能在烈火涅槃里重生……而却逃不了爱情这张看似无形的网。我们粗喘着气,一次次地用全身心去突破,可是又一次次的败下阵来,不让我们有任何透气的机会。爱情以它的缤纷掩盖了它的狰狞,在它的覆盖下,我们即使有着全身的力,也无力可施,无处可逃,都成了它的俘虏。或许,满心甜蜜,或许累彻心扉……
我们曾经年少轻狂,视爱情如云烟。在爱情面前,我们有的是勇气,有的是炽热,什么都敢言,什么都敢当,一切源于我们年轻。走过青涩,走向成熟,可是内心却是越来越多的沉甸甸,我们都不敢轻言爱这个字眼。知道它的份,明晰它的量。
我们也清楚有时不经意的一句:“我爱你”会成为永远的咫尺天涯。如今,我们不缺少挑战生活的勇气,可是就是缺少和爱情盘旋的韧性。在不断的重复里,眼睁睁的想象着不属于自己的爱情,情愿为其缄口不语,泪眼朦胧,也不愿意言爱你。
时过境迁,人生一直在重复,岁月还是在无声息的流淌,有的岁月已经流淌出了那条寂寞的小河,流向远方……
有的岁月还是在寂寞里绝唱,以它自己惯有的姿态在演绎着属于那段峥嵘岁月……
如果,我们累了,那么,让我们歇歇,不再言爱。
我们都在心里自己问自己言爱累不累?如果,我们言爱累了,那么我们缄口不言,让一切的爱在静谧里悄无声息地流淌,不问它的归期,不看它的归途……
阿山盯着升起的烟火出神,全然不知手上的烟灰渐渐烧到了手指,老才在边上就看着他,什么也不说,但一脸不怀好意的样子。
阿山皱皱眉,抖了抖烟灰,重重吸了一中,才舍不得在脚底按灭“说啊,我们去哪里?”
“北京啊,一早就说好了的。”老才抽出根烟,点燃吸了一口交给阿山,阿山接过烟,看了看明灭的火星,皱眉狠吸了口,好像被呛到了,“咳,你有钱吗,我们怎么去?”忍不住又咳嗽了几声。
“扒火车去。”老才细长的眉毛下面有笑容。阿山觉得奸诈极了。
只知道跟着老才七拐八绕骗过了几个列车员,他们到了火车的末节车厢,是运棉花的。走廊里写着严禁烟火的字样。
“老才哥,你在北京真认识人?”阿山有一搭没一搭地问。
“怎么,你不相信老哥?”老才跳上一麻袋,找个地方舒舒服服躺下。
“不是,怎么可能。”阿山觉得老才真是混得好,哪里都吃得开。火车站还认识人,关系好到直接上火车,还是装棉花的。可好,不用怕冷了。
“只是,北京真有你说的那么好?”
老才摸摸背上的琴盒,伸手拽过来放在前面,打开,从口袋里掏出块手帕,极认真地擦起他的吉他。然后端在怀里比划两下,说:“能不好吗?准保你赚够了钱明年娶个好媳妇。”
阿山掏出烟叼在嘴里,也不点上,只是吸着烟草味儿,忽然咧嘴笑了,“嘿,哥,你有媳妇儿吗?”
老才也叼了支烟在嘴里,含糊地说:“曾经有一个。”
“曾经,哪儿去了?”阿山也含糊地说。
“跑了,她跟一大款去北京了。那暴发户真了不起,开了部奥迪,把自己当什么了骨子里还是孙子,不是我说,爷还没瞧上奥迪这种不上档次的车。”老才拍了拍自己一琴。
阿山很崇拜老才。老才没有少爷的命,偏生了一幅少爷的骨头。抽烟也不肯抽十块以下的,发烟专门准备了一盒十五的,可没事还向阿山蹭烟抽。阿山很忠厚,又是老才在这座城市里唯一的粉丝,所以也就由着老才。
两人喝醉了酒常吹牛。哦不,常听老才吹牛。有一回,老才喝高了,光着膀子拍阿山的肩膀,“老子在北京有几万人的歌迷,你知道他们管我叫什么吗?叫才叔!快,叫我,叫我。”
阿山也喝高了,就由着性子乱喊,才叔,才叔,还管楼下扫地大妈叫才婶。每次伸出头都大叫“才婶!财神!”每次大妈都搞不清关系,老才就把阿山按到剥了一桌的花生壳里,在阿山的背上敲出鼓点。
老才说话都挺低沉的。但喝酒和唱歌却不。而这两件事几乎都是一起的。老才酒量不行,酒品又差,喝啤酒从第二瓶就开始说胡话,然后就唱歌。喝酒唱歌老才从不碰吉他。但老才不喝酒就不会唱歌。于是,阿山从没听过老才弹过吉他。但阿山从没有怀疑老才是个摇滚歌手。他就着老才喝酒闭眼吼几喉咙,与老家那啥xx调完全不是一个腔调。
老才经常夸阿山手指长又细,是块弹琴的好材料,又从来不把自己的琴给他。阿山也懒得学。这还没有休息够了去干活儿来得实在。
老林是老才的兄弟。这也是阿山偶然看到老才日记本才知道的。阿山也不是有意偷看。只是老才有一次发酒疯把琴盒里所有的东西一股脑儿全倒出来,又跳了好长时间才睡死过去。阿山替他收拾好的时候偶然发现的。日记本中还夹着张照片,是老才和老林还有一女孩儿的合影。那女孩也不是漂亮,就是眼睛里有股勾魂摄魄的美。
阿山跳上了一袋子棉花,抖了一抖,不慎把老才嘴里的烟踢了出去。老才骂:“他妈的,给老子捡起来。”阿山无奈,骂了回去,但还是老实捡了起来。火车突然顿了一下开始刹车。
老才刚重新把烟叼在嘴里,又因为火车这一顿丢了烟。他合上琴盒,骂了一句,跳下来找。阿山从货舱门挤眼往外看,多半前面又滑坡堵死了。他转身看到老才四处找烟,于是从自己烟盒里抽出根扔给老才。
老才接过来,但是仍然在找丢了的那根。
阿山说:“别找啦!走了的就让他滚蛋吧,不就是一根烟。”
老才想了想,低下头骂了一句,“不过就是个女人嘛。”又觉得不舒服,就把琴盒又拿了出来。
阿山刚掏出打火机,又放回去,抢过那本日记,故意问写得什么。
“我媳妇儿。念高中我给我暗恋的对象写了一整本儿日记,高中毕业送给她了。”
“然后呢?”阿山摆弄着打火机。
然后第二天我就在我家狗窝里找到了,都是屎。
她怎么了?
和我好兄弟在一起了。他家里好,他叔叔杀猪的。
哦。
“我给你弹吉他吧。”老才突然说。
“好。”
阿山才看清楚那琴一根弦也没有。没等他问,老才已经吼了起来。
“曾经我问个不休,你何时跟我走,可你总是笑我,一无所有。”
老才把琴一扔,像是发现了什么,从琴盒里找出一枝烟,“我说去哪了,掉盒子里了。那啥,阿山,借个火。”
阿山打了三次才打着火。
…………
“后面装棉花的车厢好像炸了。”
“肯定是滑坡引起的,还好最后一节车厢没人。”
雄雄的火很快瘫软在白色的泡沫之下了。

独幕剧:5.我向某位同学打了个电话,寻求找兼职工作。她很干练的问我是不是钱不够用?我说不是。我说我要找一个我爱的工作。她开始介绍某个娱乐场所。滔滔不绝。“干!”我把电话挂了。就这样到处碰壁。我在心里大飙脏话。公司同事问我说怎么你最近很忙的样子。而且精神不好,我就说我爱上恐怖电影。
这是我和几个哥们的命题作文。希望大家喜欢。先放第一篇。共五篇。先放最震撼的。
题目取自<独唱团> <电击敌不过催眠>
悼念终敌不过制造
PROWIND
序
不知何时我们逝去的终究是逝去了,不管美好与丑陋,用尽各种方式,候也好悼念也罢,只不过是与时间对峙产生的意淫,仅仅是所用方式的态度不同,但殊途同归。逝去后就叫现实,它的制造,彰显的是那一条流水线上成千上万的现实,而在一个个梦缠绕的时候,它终究会被提醒。
正文
这是这座城市最早的居民区。司机说,要进去的话得多收几块钱,里面弄堂多。
我说,就在这下车。
几分钟前,我在这条马路另一头的教育局门口。几年前,马路在教育局门口就不再延伸了,但是教育不能没有出路,教育局不能得不到延伸,于是这条马路冲破了各种阻力,甚至将居民区附近唯一的菜市场给夷为马路。在这个民生不重要,育人第一位的时代,教育局的车经常来往于这条路上的育人场所。
在这几分钟的过程中有一架低空飞行的飞机,我不知道上面的人是否能看见我,下意识挥了挥手。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。我没打算打车,出于礼貌和对劳动人民的尊敬我还是上了车。我想去马路的另一头看看。以前我住的地方。
下了车我觉得陌生。马路的延伸滋生了众多的建筑,我没有来过这,不知道往哪走。我努力回想,复原记忆中的场景。我站的地方应该是菜场。我讨厌菜场的味道,但以前最喜欢在菜场边的早点铺花五毛钱买豆沙小馒头吃。菜场后面是一大片杂草地,有蝴蝶有螳螂有我和小伙伴们,还有人形的倒伏杂草。
我站在路边四处张望,寻找熟悉的景物。路边一家理发店的劣质音响播放着电子混音,这让我很烦躁。里面的年轻人都留着X-Japan的发型,而招牌上摩登城市告诉我他们的确是这座摩登城市的引导者。
忽然想起这片居民区的一条小巷,小时候大人常说那里有鬼见人就拉,不能走。鬼倒是没见过,但晚上总会有那么几个人像鬼一样跑进亮着灯的屋子里。后来看了枪战港片,我断定那条巷子里一定有狙击手,就埋伏在房顶上,等着鬼进包围圈。再后来学习了歌唱二小放牛郎,王二小将日本鬼子引进我军的包围圈,我就坚信狙击手是自己人,打的就是欠日的。
我决定去那条十几年没敢去的巷子,否则今夜无眠。这条巷子里依旧没有路灯,我小心地走着,四周都是小发廊,亮着桃红色灯光。不远处一个女人站在门口,穿着劣质丝袜套着一件风衣,抽着女士烟。她冷艳,目光有点阴险,我确认她不会伤害我,她阴到最深处也只是为了钱。不过她像我以前学校的校花,她是众人心中的女神,但一个拿着费列罗的男生的出现,让她花容失色,同时让众多拿着小当家的男生黯然失色。
风吹过来带了些烟灰,飞进了眼睛,我流泪了。仅仅是为了生理上的需要。这时候一辆黑色汽车在我面前停下,下来三个黑衣人。他们警惕地扫视了四周,我很不幸地被发现了。其中一人走上前来问,你是谁?我有点懵道,公民。他说,没问你政治身份。我道,群众。他有点不耐烦了说,不管你是谁,请不要在这里围观。我们是便衣,在这里巡视检查,请你赶紧离开这里。我庆幸自己没有被当成嫖客抓起来,加快脚步离开。当我回头的一刹那,一个胖秃驴搂着那位校花,扭着屁股进了发廊。
风裹挟着干燥和落叶,扫过小巷。似乎是滚滚红尘里,骚动起不解的风情,处境艰难暧昧不堪。零落了一地不知是树叶还是人性,总之我踏过了。
我走到曾经儿时最热闹的地方,那是一块三角形的花坛,有体育器材,是号召全民健身时建的,四周有很大的宽阔地,以前是活动交易的地方。当然交易的只是卡片漫画书,后来扑克等小资娱乐方式入侵了生活,卡片从单纯的交换衍生为扑克输赢进行交易。夏天十几人在太阳下打牌的场面真正做到了淋漓尽致,反应了人民群众对于阳光体育的响应。当然,小孩子的周围永远有着一些让他们父母拿来做反面教材的人,这里也不例外。他们有着响当当的名号,七匹狼。这片居民区流传着很多关于他们的佳话,什么七个人又在哪儿打架了,又在哪儿赌博赢钱了,甚至头狼都把发廊洗头妹给上了等等,而他们展现在人们面前总是冷漠与长发,叼着烟寂寞地抽着。他们会在有漂亮姑娘经过时齐声唱陪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,当然现在的我可以用专业的知识去解答这句傻X的歌词,可那时候这么傻X的行为是很酷的,任何一个刚上小学的良家少年都会崇拜他们。也包括我。
后来,这片居民区开始大搞翻新,似乎是某种疫病传染,很多人家都开始推倒翻新,那些宽阔地也被围成私人的院子。十几块钱的背心短裤也不再穿了,因为在自己喜欢的小女生面前会被觉得寒酸。拖鞋再大还是嫌小了,扔上了瓦片屋顶,像一只远去不再回来的鸟。小孩子们再没有来过,偶尔能见到那七个人在夜色中抽着烟,只是他们不再唱歌不再吹口哨了。推土机推倒了那片花坛,像一场盛大的葬礼,若有些飞舞在空中的卡片,就好了。
后来的后来,七匹狼不见了。他们就像西伯利亚的独狼,消失在白色中。
时隔许多年我坐在了那片残留的杂草中,希望看见那群狼高傲地走过,但是没有。有的是黑夜中一双猫科动物特有的眼睛,我操,这里他妈的有豹子!我吓得跑到了路灯下,警觉地盯着草丛。果然走出来一只猫科动物,它喵了一声证明了自己的身份。它圆滚滚的大眼睛看着我,仿佛是看着它妈,然后跑了过来蹭我的鞋。我想离开,在夜里与一只猫发生这么灵异的事件并不是件好事,可它还是跟着我。寒冷的夜晚总会催生出一种对弱者的怜悯,况且身边就是一盏温暖的路灯,风似乎也适时地大了一些,像是要下雪了。出于母性的本能我抱起了它,它没有躲,还是那双圆滚滚的大眼睛。我把它放进了口袋,口袋很大刚好够装下它的小身躯。
走出了那片花坛,拐角口是一家日用品店,我现在也正需要一盒牛奶。我走了进去,店主人的模样让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,胡子拉碴剪去长发又胖了许多,失去了头狼瘦削的骨架,不过他还是那只头狼。他显然没认出我,只是客套地说了句你好。也难怪,当年那么多追随他的人中我只是不起眼的以为,谁又会追忆过去呢。我买了一盒牛奶坐在了店里的椅子上,墙上挂着一张泛黄的F4的海报。我抽出一支烟点燃,这样或许能缓解记忆与现实的纠缠。刚抽了两口又想起口袋里还有猫,似乎是睡着了,便掐熄了。我想起了那位穿海魂衫戴红领巾的年轻人,他也曾这样风流倜傥,在94年红磡的夜晚,唱着老北京的歌,挂着狡黠的笑容倾听另一位吹笛子的年轻人,然后高呼他的名字。莫名的我流下了眼泪,一种由心的湿润的感受,控制了全身。我像站在那晚的分水岭上,一半干一半湿,却吐露不出一个字。搅不开的浓稠情绪中传来头狼的问,怎么了?我说,没事,被烟味呛到了。他笑了笑,似乎看到了过去。
此时我走在这片居民区外的大马路上。天空已经飘起了雪。路灯明亮空无一人,外环路的入口处仍有车队在卸货,他们也算到了目的地了,而我又要去往何方。酒店的霓虹让我不辨方向,我似乎找不到回去的路。不知何时,猫已经醒了,它探出头张着那双圆滚滚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个新奇的世界,虽然它还有些陌生。我笑了,说,你也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吗?

独幕剧:4.我穿着邋遢的牛仔裤。别人总是说牛仔裤不要经常洗,这样颜色才不会褪色。或许这样让我找到一个不要洗衣服的正大理由。我要去找份兼职工作了,我翻着一些招聘信息,过滤掉那些带颜色的公关小姐牛郎广告。手上的杯面已经泡得软烂,就像我朝九晚五的工作一样无聊。我厌倦那种穿白衬衫的日子。

独幕剧:3.我独自搬了家。我向妈妈说我试着独立生活一段时间。毕竟,我游手好闲了一段时间。我以文艺人自居。我热爱台湾电影,复古老歌,北岛的诗,看一些莫名其妙的展览。我讨厌回家,我讨厌那些换洗的衣服和那台可以比肩直升机噪音的洗衣机。我应该在业余时间做点什么?摇滚团体?还是精神病患者?

独幕剧:2.阿嘉拿起吉他朝着电线杆猛砸。我操你×的台北。我的冲动跑到哪里去了?我把旅行箱放了下来。我收拾了一堆的衣服。我觉得我要去找寻海角七号。我觉得她不可能会在原地等我。就这样,随时出发。我操你×的青春!混蛋的爱情!虽然说在爱情这种甜蜜小世界里,没有对得起或者对不起之类的屁话。

独幕剧:1.我觉得爱情没有比一条可爱的狗来得更忠诚。自从我和她分手后,我懒得去谈什么累人的爱情,我知道忠诚是建立在一份长久之上,既然这样,就姑且享受一个人的生活吧。爱情什么时候来,我管得着吗?当我们在上帝面前忏悔前一段失败的爱情的时候,你有没有考虑到或许上帝很忙,没空理你。